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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这起交通事故,“青蛙”负全部责任!
2024-04-22 来源:漳州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最近,“网红青蛙”火遍全网,活跃在各地的大街小巷,呆萌的造型和有趣的互动吸引了不少粉丝。然而,可爱归可爱,若是穿着玩偶服骑车,那就相当危险了。

近日,芗城区就有人穿着网红青蛙服骑行电动自行车,结果就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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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林某穿着玩偶服驾驶无牌电动车沿芗城区延安路由北往南行驶,骑行过程摇摇晃晃,因玩偶头套视野受限,几乎看不清左右来车,在横过马路时闯红灯,直接撞上正常行驶的黄某驾驶的闽D***38X小车,所幸因车速不快,只是车辆受损,“青蛙”林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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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爱的“外表”,也要有守法的心。马路不是游乐场,安全不能随心所欲,骑行电动自行车。

01 请走该走的路

遵守右侧通行原则、各行其道原则和确保安全通行原则,切勿逆向行驶!

02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非机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且电动自行车的车速在20-25km/h,比一般的自行车车速要快,因此出现事故的概率比较大,后果会更严重,所以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03 被看见,更安全

夜间行车时应穿戴用反光材料制作的衣服,在非机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04 遵守交通规则

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红灯停,绿灯行!除此之外,必须服从交警的指挥和管理。

福建交警提示:蜀黍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