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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运用让“克隆车”无处可逃,如何防范车辆被套牌?
2024-05-10 来源:漳州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众所周知,需要证明身份的时候我们得出示身份证。而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时候就得“出示”车号牌。可有人为了躲避处罚,总是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套用别人的号码牌,更有甚者连车型也“克隆”。所谓“克隆车”,就是与原车车型一样,号牌一样,甚至伪造的行车证、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也与原车一模一样的套牌车。 但是,打假,交警从未停止脚步,“克隆车”,无处遁形!近日,漳州交警通过强化科技应用、科学布警、行驶轨迹追踪等方式,成功查获多起套牌车辆,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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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16时许,龙文交警在辖区巡查时,发现一辆涉嫌套牌的闽D22**小车的行驶轨迹。民警立即进行拦截,最终在九龙大道浦口路口依法将“克隆车”及车主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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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该车辆的号牌、行驶证均为伪造。民警依法对杨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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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9时许,龙文交警在水仙大街与九龙大道叉口,成功拦截一辆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闽EUX***号”的嫌疑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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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当事人赖某为逃避交通违法,私自于2024年初通过网上购买伪造的“闽EUX***”号牌,悬挂在其所驾驶车辆粤DPE***的小车上。民警依法对赖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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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17时许,台商交警接到系统预警,一部车牌号为闽E**66F的小型汽车,涉嫌逾期未报废在台商区国道228线行驶。接警后,交警立即对嫌疑车辆开展研判分析,最终,在国道228线桥头路段成功拦截该车。

经核查,该车不是闽E**66F车辆,实际车牌号为闽E**36F,因车辆号牌被人为污损,导致系统识别“乌龙”。经进一步比对信息发现,驾驶人陈某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因逾期未审验且超期3年以上,已被注销,目前处于“无证”状态。民警依法对陈某无证驾驶、驾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7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何避免车辆被套牌?

1、定期查看,及时核实。车主应该养成定期查询、核对车辆违法信息的习惯。如果发现有疑问的记录,并确认机动车在记录时间没有出现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就要警惕自己的机动车可能被“套牌”了。

2、收集证据。行车过程中,可以保留一些自己停车、上高速等的票据,行车记录仪、甚至停车场和小区的监控录像。在发现车辆被套牌时,这些都是自己车不在场的有力证据。

3、保管好车辆资料,不轻易外泄。在社交网络上注意信息保护,给车牌号等重要信息打马赛克,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4、避免买到二手套牌车。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正规车辆牌照都是采用一次成型制造技术,整体感比较强。在触摸车牌时应注意触感,尤其是拐角边缘处,看是否圆滑有打磨痕迹。

5、选择正规维修企业。车主在选择维修企业、办理机动车登记过程中,切勿随意。尤其是别将相关车辆材料交由非正规代办机构代办,这样会导致车辆相关信息泄露。

出来“套”总是要还的,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假牌、套牌违法逃脱不了法律责任,各位如有发现使用假牌假证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报警,让违法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