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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时隔48小时,漳州一男子同人同车连续两次“酒驾”被查!
2024-05-13 来源:漳州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同一个辖区、同一名男子驾驶同一辆车,48小时内两次酒驾,都被漳州市龙文交警查获,这样的“缘分”你敢信吗?

2024年5月10日0时34分许,龙文交警大队在辖区九龙大道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闽E3XXXT的灰色奔驰小车进入了交警的视野。然而,该车驾驶人见前方有交警设卡神情慌张。

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0mg/100ml ,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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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驾驶人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凡某已是第二次酒驾被查获,而他们之间还有一段特别的“缘分”。

第一次酒驾:2024年5月8日3时34分许,龙文交警大队在辖区查获凡某驾驶汽车闽E3xxxT涉嫌酒驾,经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57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经信息查询,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次酒驾:时隔48小时,凡某再次饮酒驾驶汽车闽E3xxxT被龙文交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3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相似的场景,似曾相识的脸庞,这样的“缘分”真是令人哭笑不得。龙文交警依法对凡某“二次酒驾”、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500元,拘留19天,因为一次侥幸心理,他亲手将自己送入了拘留所。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饮酒后对驾车的影响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

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福建交警提示:酒驾、醉驾严重危害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别等发生事故才追悔莫及。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绷紧酒后禁驾这根弦,拒绝酒驾 方能“久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