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货车,顾名思义就是用来运载货物的机动车辆。但是就有部分驾驶员图一时方便、心存侥幸,让货车变“客车”,置安全于不顾。本该用来装载货物的车辆,后车厢却被用来载人,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事故,更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近期,泉州各地公安交警紧盯国省道、城乡结合部、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借力“曙光研判”机制,持续查处轻型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加强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典型案例曝光 近日,安溪公安交警收到群众举报称在龙门镇产业园路段,有货车违法载人。接到举报后,安溪公安交警迅速出击,将违法载人上路行驶的货车当场查获。 5月12日15时许,安溪交警大队官桥中队接群众举报称:“在龙门镇产业园路段有一辆小型货车后斗载人”。接警后,中队民警立即出警,并在龙门镇2025产业园区路段发现被举报车辆,该货车后车厢里站着1名男子,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 经询问后得知,驾驶人许某一行人要去附近工地载货,觉得路途不远,为了“方便”,就叫工友站在车后厢,想着车后厢有栅栏挡着没事,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针对其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员许某及乘车人进行了现场教育,讲述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依法进行处罚,责令其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消除安全隐患。 近日,丰泽交警大队根据“曙光”研判信息,查获一例货车违法载人案件。 经查,王某于5月11日6时许驾驶一部轻型仓栅式货车前往东海,想着路途不远,那么早出发交警也还没上班,便让四名工友蹲坐在货车后车厢里,没想到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还是被电子警察拍下。目前,民警已对驾驶人王某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 5月14日10时24分许,鲤城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江滨南路执勤时,看见一货车车厢后站着一名男子,没有任何的安全措施,甚是危险,民警立即将车辆拦下。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谭某给予教育和处罚,同时责令其将违法搭载人员进行安全分流。 5月13日15时23分,洛江交警大队民警在县道308线26公里洛江区路段执勤时,查处汪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后车厢违法载1人。民警对驾驶员汪某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驾驶员汪某对违法搭载人员进行安全分流。 5月17日15时36分,惠安交警大队紫山中队民警在学园路路口查获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后车厢违法载1人。民警对驾驶员许某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驾驶员许某对违法搭载人员进行安全分流。 5月16日10时18分许,开发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国道324线185公里+600米处开发区路段执勤时,查获贺某驾驶轻型仓栅式货车违法载2人。民警对驾驶员贺某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驾驶员贺某对违法搭载人员进行安全分流。 交警提醒:请搭乘正规的交通工具出行,自觉拒乘超员超载违法车辆,不要心存侥幸,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