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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黑校车”严重超员,被处高额罚款+记分!
2024-05-22 来源:漳州交警 责任编辑:黄智超

学生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牵动着每一位家长的心。校车作为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工具,承载着千万家庭的幸福,而如果是“黑校车”接送学生,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还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相关驾驶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近日,龙文交警大队查获了1起超员71.4%装载学生的“黑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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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群众反映,龙文辖区有“黑校车”接送学生,且存在严重的超载行为,龙文交警快速反应,合理安排警力排查,并于5月14日依法查获。小型普通客车闽EFxxxA核载7人,实载12人(乘员均为小学生)。

经查,该车载有11名学生,无营运资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却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是一辆典型的“黑校车”。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暂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10200元、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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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交警走进辖区与学校领导就如何加强非法从事校车服务安全监管、提高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共同维护学生交通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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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龙文交警深入辖区龙师附小龙文分校、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漳州第二实验小学等学校开展以“拒绝‘黑校车’,平安出行”为主题交通安全宣传。通过面向学生及家长讲解乘坐“黑校车”的危害性,劝导学生、家长、老师在发现“黑校车”载学生的情况要及时拨打2638968或110进行举报,筑牢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防线。

“黑校车”载人既违法又危险,作为家长更应该长长心,千万不能把危险当便利,置孩子的安全于不顾。

“黑校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01 “黑校车”没有相关的手续和资质,没有办理承运人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黑校车”没有能力赔付,乘客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02 “黑校车”无营运资质。驾驶员大多未接受过正规的从业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驾驶技术无保障,成为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潜在隐患,且驾驶员身份复杂,无备案登记,事故发生后难以查证。

03 “黑校车”为盈利常发生违法超速、超员载客等现象,车内人员拥挤,通风通气存在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学生的逃生难度,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什么是合格的校车?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第十七条规定: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福建交警将持续开展查处“黑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如若发现“黑校车”,请您第一时间拨打110进行举报,警民携手,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