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是一直以来反复提及的话题,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跟着感觉走。“人已经清醒了”、“休息很久了”、“交警应该没有上班”......福建交警提示各位驾驶人,千万别心存侥幸! 5月19日下午,在长深高速连城收费站,一小车驾驶员郑某无证+酒后驾驶被查,其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3mg/100mL。 郑某陈述,前一天晚上,他喝酒至次日凌晨1点左右。上午,他接朋友的邀请去冠豸山。因临时决定出门,他雇的司机刚好不在,同行的朋友又不敢在高速上开车,他就抱着侥幸心理载着朋友出发了。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郑某被处以12日行政拘留及罚款2500元。 5月17日12时许,厦蓉高速长汀收费站,一小型汽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被查,其呼气式酒精含量为21mg/100mL。 经了解,驾驶员于前一晚在龙岩和朋友聚餐喝酒,又聊天至次日3时左右才休息。因中午要到长汀喝喜酒,他想着休息了一上午,体内应该没有酒精了,就开车了,想到刚下高速就被查获。 5月13日凌晨,漳武高速武平收费站,一小型轿车驾驶员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结果为131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了解,驾驶员于前一晚在上杭县与同学吃饭喝酒。因第二天要送人从武平去福州,为出门方便,他侥幸开车前往武平休息,结果刚下高速就被查获。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福建交警提示:平安出行不能靠运气,生命只有一次,且行且珍惜。只有学会为安全负责,你才会足够幸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