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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违法载人“驶”不得,别拿危险当便捷!
2024-07-23 来源:尤溪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皮卡车”是一种兼具客货两用功能的轻型普通货车,可总有人为图方便,不顾违法载人的危险性,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冒险,甚至对危险毫无感知。

案例一

2024年7月3日10时46分许,尤溪交警在国道235线尤溪段,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闽G****8的轻型普通货车。经核查,该车后车厢违法搭载5人。

案例二

2024年6月26日16时00分许,尤溪交警在尤溪县梅南线,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闽G****6的轻型普通货车。经核查,该车后车厢违法搭载2人。

案例三

2024年6月17日13时13分许,尤溪交警在尤溪县安阳卡口,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闽G****3的轻型普通货车。经核查,该车后车厢违法搭载3人。

宽敞后厢,视野开阔

无座限制,无安全带束缚

给你非一般的感受

这样的车,你敢坐吗?

人≠货!

为了一时方便

将安全抛在脑后

必须再跟大家强调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1、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

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需求,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运输货物设定的。

2、货车安全性能相对较差

货车等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3、客货混装极易导致乘客受伤

如果车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厢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