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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公安局八条措施深化农村道路城市化管理创新模式
2024-08-01 来源:南平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针对南平地处闽北山区,农村道路交通里程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科技应用水平较差等本地实际,南平市公安局协同平安办、安委办、道安办一体发力,坚持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模式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以《南平市乡镇(街道)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为着力点,构建“县区主管、乡镇主责、村居主防”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和安全水平。今年以来,农村道安事故亡人数比下降23.2%,占全部事故亡人数比例下降6.5%。

健全基层道安管理制度

推动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季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研议道安工作,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道安隐患逐乡镇穿透式、解剖式督导,闭环整治风险隐患;每月分析通报乡镇道安形势,按照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对乡镇道安办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要求高风险乡镇道安办不少于3人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同时,将农村道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推动各部门主动参与道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共治合力。

推动交通设施精细提升

依托乡镇道安办,主动介入农村道路规划、设计、验收,推动33条农村公路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三同时”。系统推进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隐患治理,明确要求全路段实行中间隔离,统一设置弯道分道标,规范布设路口减速带、反光立柱和爆闪灯,配套增加路段照明灯和监控设备。同时,全面完善镇区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合理规划、增设镇区停车场,目前全市共完成24条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标准化治理、重新规划、增设镇区停车场33个。

提高科技管理应用水平

深化“雪亮工程”建设,推动县乡道路以及行政村主要路口监控设施共享共用,加大镇区交通卡口视频、电子警察等交通科技设施建设,各乡镇配置不少于3套带有违法识别功能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确保路段智能监控、路口探头覆盖。依托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最大限度开放缉查布控等交管应用平台权限,派出所每天开展视频巡查倒查,落实精准识别查处,强化溯源劝导教育,提升农村道路感知、预警、防控能力。今年以来,农村地区非现场执法量比升8.3%。

做强农村道安管理力量

优化升级“全警管交通”模式,压实农村派出所管理职责,组建市县机关交通勤务队,常态化每天下沉农村重点地区,严查农村酒醉驾、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现场查处量占全市查处总量的45.8%。建立“财政保底+政策补助+多方补贴”保障机制,出台《加强交通劝导员队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最大限度建强用好交通劝导员队伍;建立“民警+乡镇综合执法队+“一村一辅警”+交通劝导员+N”的执法联动机制,由农村派出所统筹管理,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整治,形成“民警管片、辅警驻村、劝导员守点”的农村道安治理格局。

完善部门联动共管机制

建立县级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点帮扶乡镇机制,实行道安绩效捆绑,推动成员单位每月深入挂点乡镇开展调研督导。落实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政府领导到场等制度,凡发生亡人事故,乡镇领导、派出所所长等必须第一时间现场处置,分析原因,查改隐患。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亡人驻点帮扶制度,对发生亡人事故的乡镇,由属地交警大队派驻工作组联合开展不少于2周的交通秩序重点整治。

常态开展道路隐患治理

建立“村组—乡镇—县级道安”联动治理机制,村组每月排查道路隐患上报乡镇,一般隐患立查立改,重大隐患上报县级道安办协调解决,并每季度专项通报隐患整治进展情况,做实隐患排查、整治、验收、销号。推行县乡道路隐患“微治理”,对标志标线等交通信号缺失、设置不科学、不规范、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缺失、视距不良、路口过密等问题,按“安全有效、经济实用”原则,列出清单、专项整治,以广覆盖的“小投入”保障“大安全”。推广道路隐患“随手拍”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参与道路隐患排查,扩大隐患排查工作的时效性和覆盖面。今年以来,全市共整治道路隐患706处。

打造精准多元宣教体系

建成“两校两堂”等宣传阵地83个,全覆盖分类建立村居、运输企业、学校等微信群300余个,常态化推送安全常识和案例警示信息45条次,阅读人数达40万余人次。建立“事前宣传、事中劝导、事后劝诫”机制,严格落实乡村民俗活动、红白喜事“三必须一物建”,确保30余场农村大型活动安全顺利;聚焦“一老一小”等群体,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等活动66场,加强精准提示;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驾驶人,组织交通劝导员、村警等开展上门家访,面对面、点对点的教育引导1万余人次。

严格道安工作考核评价

推动县(市、区)将农村道安工作纳入乡镇和村居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乡村振兴和绩效评估等考评体系,实行“一季一考核”,通报表扬年度考评优秀乡镇;工作滞后的,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挂账督办,压实责任、倒逼提升;依托县级道安办,对单月内发生2起亡人交通事故,或发生一起死亡2人以上事故的乡镇,明确主要领导向县(市、区)党委政府作出检讨。同时,开展道安示范乡镇(村)创建,达标一个、验收一个、推树一个,以点带面、辐射引领农村道安管理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