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21时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泉州南收费站入口外广场,开展查处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闽C1***G号小型汽车驾驶人伍某浑身酒气。 民警随后对伍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呼气测试结果为 24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得知自己醉驾后,醉意上头的伍某指着同车人狡辩道:“他开的,他开的车”。 民警告知伍某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后,伍某不再做声,沉默承认违法行为。经检测,伍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6.97mg/100ml。 民警了解得知,伍某和朋友一起喝酒,本来通过手机软件叫了代驾,后由于价格没有谈妥,伍某便打算自行驾车回家:“我(车上的)朋友有劝我,但是我想着开一会没事,早知道就不开了。”伍某后悔不已。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伍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