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学生在上下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长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校园上学、放学时间情况,合理安排执勤时间、位置,采取定岗定责的方式,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加强上学途经道路的交通管控力度,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保障学生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2024年9月5日上午7点10分许,长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在古城梁坑路段,查获一辆闽FB****小型教练车,涉嫌非法接送小学生。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9人,超员4人。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作出处罚,同时责令其对车上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为了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国家对校车有严格的管理规定,驾驶人绝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利而超员运送学生;作为乘客的学生也必须拒绝乘坐超员超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学校也要加强宣传、教育、管理,让学生明白乘坐超员车辆的危害。广大家长要配合交警和学校加强监督,并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乘坐违法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