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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交警:警惕盲区,深夜,小车撞上行人
2024-09-26 来源:漳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责任编辑:黄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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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1日4时37分许,唐某水驾驶闽FDD***6号小型新能源汽车,在漳平市和平南路第五大道酒店路口路段,与行人刘某嵘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嵘受伤的交通事故。

当日凌晨,刘某嵘与好友欢聚后,在酒店路口等候网约车,其间,刘某嵘与一好友蹲在路口聊天。4时37分许,唐某水驾驶闽FDD***6号小型新能源汽车,从一侧人行道上倒车进入路口,欲前往城区方向行驶,结果与蹲在路口的刘某嵘发生碰撞。

当事人唐某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嵘无责任。

福建交警提醒,驾驶车辆时会存在一定的视野盲区,尤其是在车辆起步、倒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行车安全;行人在路口等候时,不要与过往车辆距离太近,既要保证自身安全,也要避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防止因车辆盲区,发生碰撞、碾压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