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19时5分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三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转警:一名未成年人偷开一辆车号为闽HG***4号小型轿车从福银高速泰宁收费站进入高速,请求协助处置。 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研判分析该车行驶轨迹,发现停在将乐停车区超市门口,但车上无人。随后,民警在停车区边上草丛深处找到一名男孩,经查,确为该车驾驶员。 经询问,该未成年驾驶员李某某,今年13周岁,因在家无聊,发现邻居家车钥匙没拔,便偷开车辆打算前往厦门游玩,并自称是在电玩城玩赛车游戏学会驾驶机动车。民警将李某某和车辆移交至泰宁县公安局处理。 据反馈,泰宁县公安局以偷开他人机动车立案,因李某某未满十四周岁,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危害 01严重恶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由于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交通安全知识极度贫乏,不遵守交通法规,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横冲直撞”,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恶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对正常通行的交通参与人生命、财产构成严重的威胁。 02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未成年人既不懂交规,又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加上未成年人好表现的心理,往往是邀请其他更多的未成年人朋友搭乘其驾驶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易加重事故后果。 针对这一违法现象 仅依靠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管控 这是远远不够的 社会、学校、家长也应该承担起 交通安全教育责任 家长应知 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条件不成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判断能力差,攀比心理强,驾驶车辆时经常出现违规操作、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处置不当。 家长要管好车和车钥匙及相关证件,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建议学校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安全文明出行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学生拒绝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争做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者。 车辆租赁行业应知 汽车租赁公司作为从事车辆租赁的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审查义务,不得将车辆违规租赁给未成年人。 福建交警温馨提示 未成年不是逃避法律的挡箭牌,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