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晚,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辖区宁德西收费站开展重点违法整治行动,当晚10时许,民警对一部黑色小车例行检查,发现车内有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民警随即要求乘客下车接受处理,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在检查期间,民警发现驾驶人刘某某言语含糊、神色慌张,他声称自己今年19岁,已经考取驾驶证,但不巧证件都没带,民警随后要求其口头报身份证号。在输入身份证信息时,却未能查询到该男子的有效证件信息。经公安网系统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驾驶人刘某某谎报身份证号,其实际系刚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刘某某属于无证驾驶。 据了解,刘某某当晚在表哥店铺玩时突然看见桌上放着小车钥匙,玩心大起的他就偷偷拿走车钥匙,并叫上一群伙伴直接开车从福安下白石上高速准备前往宁德玩耍,他自认为大晚上开车应该不会被发现,没想到刚刚下高速就发现有交警在执勤, 由于刘某某属于未成年人,依据法定程序,民警随即联系刘某某的监护人前往大队陪同处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未成年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刘某某依法作出罚款1500元,不予行政拘留的处罚。随后民警再次给驾驶人刘某某讲解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无证驾驶的危害和后果,同时反复叮嘱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