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警示曝光 > 正文
分享到微信
龙岩交警:拒绝酒驾,才能“久”驾!
2024-10-10 来源: 责任编辑:翁莉

美酒虽好,但是,有一点必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有些人心存侥幸,龙岩交警将近期查获的酒驾人员进行曝光,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忌酒后开车。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日14时47分

违法地点:永定区大溪乡太联村路段

违法人员:江某财

违法车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

酒精含量:73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image.png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4日13时许

违法地点:永定区城关中学路段

违法人员:卢某昌

违法车辆:闽FXN***号二轮摩托车

酒精含量:95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