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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速交警:这些车辆因疲劳驾驶被曝光!
2024-10-10 来源:厦门高速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翁莉

俗话说春困秋乏,秋季行车时驾驶人更容易感到困倦,而疲劳驾驶猛于虎,事故往往就在一瞬间。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厦门高速交警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运输车辆,严查疲劳驾驶、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以下这些驾驶人因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被依法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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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鲁Q3***V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9日

违法地点:厦门收费站

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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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闽DJ***0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8日

违法地点:翔安收费站

案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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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鲁PU***7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5日

违法地点:翔安收费站

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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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豫NC***9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5日

违法地点:翔安收费站

案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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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豫NY***3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4日

违法地点:厦门收费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9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