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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交警: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酿事故,敲响安全警钟!
2024-10-16 来源:宁化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交通法规规定未成年人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上路!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一定要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接下来曝光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发生的事故,同时也给广大家长敲响警钟。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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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8日06时57分,俞某某(男,13岁)驾驶无牌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后载兰某某、张某某、雷某某),行至宁化龙门路往江下方向连岗小学路段时,因超速驾驶造成操作不当,致张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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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2023年12月23日13时50分许,郑某某无证驾驶无牌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后载杜某某、谢某某,均13周岁),行驶至宁化县安远镇海湾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撞到路边线形诱导标志指示牌,造成郑某某、谢某某受伤、杜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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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21时许,某学校学生施某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行驶至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城郊卫生院门口路段时,因驾驶过程中玩手机,碰撞正在过斑马线的行人李某某,造成李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福建交警提示:

01家长须知

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条件不成熟,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判断能力差,驾驶车辆时经常出现一些交通违法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可能会惊慌失措,导致错误的决策和操作。家长应该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为孩子做出榜样,同时,管好孩子管好自家车辆,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不满18周岁未考取驾驶证不得骑摩托车!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应佩戴头盔等安全防护装备。

02建议校方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学生交通安全出行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03再次提示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改装、飙车等违法行为,在严查严处的同时,也请广大家长要切实尽到监护责任,避免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