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该第一时间拨打110、120 可现实中 仍有“碰运气”的肇事者 心存侥幸妄图“一逃了之” 殊不知,法网恢恢 肇事逃逸将面临 更加严重的处罚 案件回顾 10月13日15时32分许,晏某中驾驶闽GLG***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明溪县紫岭路钓鱼台路口时,与李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当场受伤昏迷,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晏某中看四周无人,企图逃避法律责任,在未报警也未及时救助伤者的情况下,迅速驾车逃离现场。所幸路过群众发现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出警,根据现场留下的痕迹及当事人李某提供的线索,晏某中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调查追踪,通过调取沿途监控和对肇事车辆行驶轨迹进行分析,判断晏某中应是返回家中。 民警立即前往晏某中家中查找,但并未找到,通过对周围邻居走访调查及进一步研判分析,民警断定晏某中藏匿在附近。民警经蹲守,最终于当日下午5时许将晏某中抓获,同时查获其藏匿于自家菜园篱笆墙内的肇事摩托车。 经抽血鉴定,晏某中体内酒精含量为160.0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福建交警提示 事故发生后 “跑”解决不了问题 肇事逃逸必追责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务必第一时间主动报警 救助伤者 保护现场 这才是正确的选择! 法律链接: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后果 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犯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