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一直备受全社会关注 关于骑行交通安全 公安交警不断强调 未满16周岁不可驾驶电动自行车 未满12周岁不可骑行自行车 驾驶摩托车需要年满18周岁 并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但是总有人无视交规 将安全抛之脑后 14岁孩子骑共享电动车撞人致十级伤残 2022年5月29日,刚年满14周岁的小郑(化名)使用母亲黄某(化名)的账户扫码租赁使用共享电动车骑行上路,不料撞到骑行电动车的熊某(化名),造成熊某十级伤残,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小郑负全部责任,熊某无责任。因索赔未果,熊某将小郑诉至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要求小郑及其父母、共享电动车的出租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其损失。 法院判决: 因小郑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判决小郑父母赔偿熊某经济损失187017.83元。 中学生不按道骑行,与小车相撞! 15岁,无证驾驶闯红灯,被撞全责! 福建交警提醒 会骑≠能骑 同学们下面这些骑行安全知识 请收好 👇👇👇 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不违规载人 1.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加剧了车辆重心不稳定性,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容易发生事故且乘员被动伤亡的比例更高。 2.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学生,骑行电动车不得违法载人。 3.年满18周岁骑行电动车,只能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远离大货车 1.骑行时要与大货车至少保持2米以上的横向距离,也不要紧跟在大货车后侧。 2.如果发现并行的大货车转弯,而横向距离不够时,要立即向远离车身方向逃离避险。 为进一步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 近日泉州、宁德交警 对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并曝光 泉 州 宁 德 公安交警提醒: 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在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 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再出发 希望大家自觉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安全文明出行每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