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新罗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罗大队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启用双洋路宝佳广场路段、东肖北路城发雅郡幼儿园路段、东肖南路龙岩学院附属小学路段、国道319线(石门东路)龙腾南路至红田路路段、东宝路与工业路交叉路口等5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上述路段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启用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闯红灯”、逆向行驶、未戴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非现场查纠。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建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罗大队 2024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