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10月20日上午 秀屿交警在设卡查纠行动时 查获一起小车超员违法行为 经核查 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3人 询问得知 驾驶人刘某来收取每人80元费用 从石狮祥芝拉客9人至此地 民警当即对驾乘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和教育 并依法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对其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移交秀屿区交通运输局作进一步处理 经认定 刘某来的行为违反了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一款 属于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 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行为 被莆田秀屿区交通运输局处以5000元罚款 案例二 10月23日中午 秀屿交警开展路面安全巡逻时 发现一辆灰色面包车形迹可疑 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 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 询问得知 搭乘人员为同一工地务工人员 下班后为图方便,“挤一挤”同行 民警当即对驾乘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和教育 依法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超员超载的危害 一、使车辆不稳定: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二、容易爆胎、失控:如果严重超员超载,客车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三、让逃生和营救变难: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超员超载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四、更易铤而走险:超员超载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 五:加重事故程度: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驾驶、乘坐超员车辆 莫贪一时方便、便宜 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莫乘超员车安全高于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