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大家都耳熟能详 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 按理说“吃一堑 长一智” 通常都会痛改前非 可下面这两位驾驶人却“与众不同” 曾有过两次酒驾违法记录的他们 竟还敢第三次酒驾上路行驶! 一而再再而三触碰法律“高压线”! 违法案例一 2024年10月25日22时许,林某饮酒后驾驶闽FB***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漳平市和平南路304号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对林某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其结果为5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林某曾于2020年1月10日、2022年3月12日,都是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处罚过,此次系其第三次酒驾(属于“再次酒驾”)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违法案例二 2024年10月25日22时6分许,李某章饮酒后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漳平市和平南路304号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对李某章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其结果为3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李某章曾于2016年5月26日、2022年10月9日,都是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处罚过,此次系其第三次酒驾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