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 长一智” 但总有一些驾驶人 不知悔改 以身试法 喝了酒仍心存侥幸 铤而走险再次酒驾被查 结果把自己“喝进了”拘留所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现将近期查获的 再次酒驾人员进行曝光 案例一 11月11日6时32分许,驾驶人叶某驾车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厦门收费站入口时,因涉嫌酒驾被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叶某前一天晚上8时左右与家人在同安吃饭喝酒至当晚22时许,其间喝了二两多白酒和2瓶啤酒。第二天早上6时许叶某睡醒,便驾车准备回漳州华安上班,车辆行驶到厦门收费站入口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核查,民警发现驾驶人叶某曾于2021年10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漳州市华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处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叶某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 11月3日7时38分许,厦门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公路厦门收费站入口执勤,对一辆闽D号牌小车驾驶人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郑某有酒驾嫌疑。经血样鉴定,酒精含量为3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郑某前一天晚上7时许与家人朋友在杏林某大排档吃饭喝酒至当晚21时许,其间喝了4瓶啤酒。第二天早上6时许睡醒,郑某感觉自己清醒了,抱着侥幸驾车载着家人准备回安溪老家,不想在收费站入口被民警查获。 经核查,驾驶人郑某曾于2022年1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安大队查处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郑某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