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上午,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武夷山中队民警在宁上高速武夷山崇安收费站开展执勤执法时,查处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时40分许,民警对一辆驶出崇安收费站的豫C牌照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依法要求驾驶员出具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支支吾吾,始终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随即通过手持警务通设备查询,发现当事人潘某某的驾驶证的状态显示为吊销。经核查,驾驶员潘某某的驾驶证于2021年因醉酒驾驶被吊销,同时,民警还发现,该驾驶员在2022年和2023年间,都曾因实施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罚。如今却仍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汽车,显然驾驶员并未吸取教训,无视法律法规,屡次以身试法。 针对当事人潘某某多次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出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接下来,驾驶员将进一步接受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