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专题展示 > 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宣传⽇” > 要闻传递 > 正文
分享到微信
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部署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2024-11-29 来源: 责任编辑:翁莉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底,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第十三个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综合治理、文明共建、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不断推动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要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深入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城市交通出行综合治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严管治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强基治理,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强化网络空间交通文明培育,加强文明交通正能量传播,广泛汇聚遵法守规、向上向善力量。要统筹推动文明交通理念融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社会交通文明程度。要指导中小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出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学生、家长、教师等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组织交通安全专题普法讲堂,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要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从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警示提示。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事故的调查指导,及时公布事故调查处置结果,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曝光,警示企业、个人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治课堂、公益讲座、宣讲会和主题征文等普法活动,将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主题团课内容,引导青少年养成常态化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自觉。

通知要求,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指导学校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开展宣传警示曝光活动。要加强文化建设,持续开创文明交通传播格局,增加交通安全文化内容供给,在主题宣传月期间集中推出一批交通安全绘本、画册等文化产品,推进交通安全文化品牌创新培育,培育属于本地文化特色的交通安全文化品牌项目,放大交通安全文化传播声量。要动员社会参与,协同共创文明交通发展氛围,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的公益支持作用,鼓励全民参与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高校行”、“文明交通广场舞大赛”、“书画中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鼓励农村地区群众结合乡土文化创作交通安全墙画、手工画等文明交通公益作品,汇聚文明交通正能量向心力,共创正能量文明交通内容,做好文明交通“亮屏”行动,在协同共建中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