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13时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仙阳中队接到养护部门信息员称,京台高速A道1560公里600米处,有钢架掉落在主车道。未看到肇事货车。值班民警中队指导员吴远翔警组要求养护部门先期布控处置,同时组织队员迅速赶往现场查找肇事车辆。 值班民警利用警务平台查找该车,最终在忠信服务区B区发现车牌号为浙B****肇事车辆,民警通过询问驾驶员得知,因车辆装货是时所载货物未固定好,导致散落物掉落在路上。民警到现场取证固定肇事货车的违法证据。肇事驾驶人徐某承认,在出车前其未仔细检查载货情况,缺乏安全和法律意识。民警依法移交至行政执法部门。 之后,民警对肇事驾驶人徐某进行了约谈教育,告知其在出车前一定要注意车辆安全检查,固定好货物。在行驶途中如发现异常或者车辆发生故障,应当牢记“十二字”警句,及时拨打12122道路救援电话。对驾驶人徐某缺乏安全意识等情况予以严厉批评,并进一步对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安全运输的责任意识,共同维护高速公路良好交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