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7日18时许
宋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
沿涵江区南环城路自涵江往莆田方向行驶
行驶至南环城路与涵黄大道交叉路口时
与陈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
造成陈某不幸当场身亡
经调查
陈某驾驶电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
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且违法实线变更车道
驶入货车盲区
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宋某驾车时存在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福建交警再次提醒
大车的前、后、左、右四个区域
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盲区
为了避免潜在的危险
最佳方案就是
远离、远离、再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