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 涵江交警监控视频巡查发现 在南环城路后宫村路段 有一伙年轻人骑电动车聚集 不时做出“翘头”等危险驾驶动作 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 但该团伙已解散 随即民警通过监控视频进行倒查 发现该团伙分别骑电动车 在道路上随意行驶 均未戴安全头盔 来回兜圈“翘头”炫技 民警通过对其行驶轨迹进行跟踪 发现该团伙在多个路段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进一步调查 掌握了该团伙车辆及人员信息 陆续将涉案人员传唤到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经查 涉案人员共11人 其中10人为未成年人 8人为在校学生 存在不按道行驶、不戴头盔、闯红灯 违法载人、“翘头”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 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并分别约谈学生家长 同时将情况通报给所属学校和教育部门 12月5日上午,涵江交警大队联合教育部门组织该伙未成年人和家长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参观学习活动。 通过知识竞答、VR模拟驾驶体验等方式,让他们在“玩”中学到交通安全知识,切身体会到逆行、未佩戴头盔、“翘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 随后,民警组织大家观看了辖区内因交通违法行为而导致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片,并讲解飙车“炸街”“翘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给社会、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让他们深刻体会到遵守交规的重要意义。 通过此次参观学习活动,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现场签下保证书,表示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今年以来,涵江交警不断完善路面巡查和视频监控倒查机制,坚持对“飙车炸街”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持续推进严查整治行动,对团伙“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实行专案调查,将查处与教育相结合,强化路面管控,净化交通环境,增强社会效果。共查处“飙车炸街”交通违法行为60起,行政拘留5人。 飙车炫技玩“翘头” 危害重重 福建交警提醒: 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须悬挂号牌,佩戴符合国家3C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骑行时不得并排行驶、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闯红灯,后座不得载人,更不能飙车炫技,做危险驾驶动作; 家长和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