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侯某因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车被海沧交警大队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被行政拘留处罚。令人震惊的是,这并非他首次触犯“酒驾”红线,此前他曾在外省因醉驾被公安机关处罚过。 然而,法律的严惩 并未成为侯某的“警示灯” 11月18日晚,刚刚出拘留所的侯某与老乡孙某在某饭馆庆祝“重获新生”,席间两人不顾后果举杯畅饮。饭后,孙某骑上二轮电动摩托车搭载侯某回家,途中因酒意上头打瞌睡,便换由侯某驾驶。 行驶至建港路时,侯某远远看到警方设卡检查,心生畏惧弃车逃跑,但被现场民警迅速抓获。经检测,侯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6.04mg/100mL,也达醉酒驾驶标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侯某、孙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