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群众向东山公安交警反映 自己的车辆莫名其妙地“惹上”了交通违法 在处理时发现 违法记录图片上的车辆与自己的车辆不同 车辆可能被套牌或者变造号牌了! 东山交警立即开展调查 民警通过分析研判 将涉嫌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方某查获 面对民警的询问 方某当场承认了自己 将车牌号的字母“C”涂改为数字“0” 以躲避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事实! 方某因实施变造机动车号牌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3日 并处罚款2300元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