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福州高速交警支队持续开展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2月2日0时20分许,福州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在甬莞高速永泰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5小型新能源汽车在执勤点前停下,随即驾驶人下车向反方向逃离。执勤民警迅速上前追赶并成功控制住该驾驶人。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测试结果为61mg/100mL。驾驶人陈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陈某某当晚和好友聚餐,其间喝了酒。聚会结束后,陈某某心想过年期间交警查酒驾力度应该不大,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准备回家,未曾想刚到收费站就被查到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陈某某将面临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大家务必要约束好自己,切勿酒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