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到辖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校园周边路段学生及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并将查处情况通报给教育主管部门,督促学校进一步做好安全警示教育,营造严管、严查、严处氛围,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为学校师生的出行保驾护航。 “这里不能停车,送完孩子请尽快离开……”“这个家长,接送孩子要戴好安全头盔……”针对放学时段车辆多、人流量大的特点,执勤民警强化了对校园周边路面交通的指挥疏导及分流,引导家长即停即走,护送同学们走斑马线,并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教育劝导。 如今,有些家长给孩子配备了电动自行车,一些学生由于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遵守交通规则驾驶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事故将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近期,鲤城交警大队在市区中山路、繁荣大道、笋江路开展整治行动,查处了多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学生。交警对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曝光。 一些未成年人为了追求新鲜刺激,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上路,不仅危险而且违法。2月18日上午,丰泽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未成年人涉嫌无证驾驶。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很快锁定一部白色轿车及驾驶人杜某(泉州某学院学生,未满18周岁)并将其传唤至队部接受处理。据杜某交代,2月18日凌晨,他趁舍友严某熟睡时将车钥匙拿走,驾驶其车辆搭载三个朋友前往石狮红塔湾游玩,并于8时许将车辆驶回,钥匙放回原处,没想到会被人举报。因涉嫌无证驾驶,杜某已被警方依法处理。警方同时责令杜某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并对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交警提醒,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作为家长应当履行好监护职责,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作为机动车驾驶人,上路时要心怀一份社会责任,时刻关注行车安全,养成礼让行人的驾驶习惯,多点仔细就多点安全。(东南早报融媒体记者傅恒 通讯员赵美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