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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一司机“呼气”后逃跑,交警“零血检”定罪!
2025-03-17 来源:尤溪检察、平安三明 责任编辑:翁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即属于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在办案实践中

有人在醉酒驾驶机动车

被公安机关查获后

投机取巧

耍小聪明

妄图逃避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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