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12时32分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巡逻至宁上高速(上行)104公里200米处,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未开启双闪警示灯,车后方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民警立即靠边上前查看情况,发现驾驶员在车上睡着了。 经了解,该车驾驶员一家四口人从温州驾车去邵武,行驶其间有点困,便抱着侥幸心理决定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休息。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讲解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危害性,告知其行驶途中要提前规划好,休息要到收费站或者服务区。随后,民警依法对其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