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重拳整治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切实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5月15日,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开展“百日攻坚”逢五集中整治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累计查处酒醉驾35起,查处其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96起。
酒醉驾案例曝光 案例一 5月15日20时42分许,温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6G***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大田县河滨东路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5月15日20时27分许,连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H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大田县河滨东路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5月15日22时00分许,余某驾驶号牌为闽G8K***小型汽车,行驶至尤溪县新阳镇上井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5月15日19时50分许,张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泰宁县金湖西路妇幼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五 5月15日21时15分许,翁某驾驶号牌为闽G30***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沙县区三官堂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六 5月16日00时09分许,雷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MP***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三元区东乾三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9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