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延平中队民警在巡逻时,查处了一起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内停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刘某某因在应急车道内喝水、更换驾驶员,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当天上午10时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延平中队民警在辖区长深高速公路上巡逻,发现一辆白色SUV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后方未摆任何警示标志,车边上有名男子在喝水。 经询问,驾驶员刘某某一行人当天早上从浙江龙泉出发,准备前往福建闽清,刘某某在长途驾车时深感疲惫,便想在应急车道上稍作休息,喝口水、伸伸懒腰,想让同行的亲戚陈某某来继续驾驶。民警对刘某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驾驶员刘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福建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长途驾驶时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提前规划行程,如果驾驶时感到疲惫,应及时前往服务区休息。如遇车辆突发故障或人员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需要停车时,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路外安全地带,同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