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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高速交警:假期别“贪杯”!勿踩酒驾“高压线”
2025-05-30 来源:泉州高速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翁莉

节日期间,亲朋欢聚、推杯换盏,小酌两杯也是常事,但“交通安全”这根弦千万不能松下来,驾驶人朋友们千万不要贪杯。严查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保护,酒后驾驶的成本再了解一下,“真的不划算!”——醉驾被查后悔不及。

5月10日22时13分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在福建高速南惠支线南安收费站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行动过程中,民警发现车牌号为闽C2***2的小型轿车驾驶人陈某身上有酒气。经血液酒精检测鉴定,陈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7.7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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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陈某与朋友聚会喝酒至21时结束叫了代驾开车回家。回到家后代驾自行离开,陈某想起还有事情要办需要出门,竟然又自行驾车外出,最终被高速交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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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上高速竟为摘蘑菇

5月20日6时11分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在沈海高速水头收费站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当民警例行对一辆号牌为闽C0***9的白色小型轿车检查时,驾驶人张某被酒精快速检测棒测出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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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血液酒精检测鉴定,张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18mg/100mL。

经查,张某前一晚与朋友聚餐饮酒至凌晨2点,后面一直没睡。直到6点天色微亮时,张某突发奇想打算去惠安摘雨后大量生长的蘑菇,当下就拿着车钥匙驾车出门了。

张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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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二次酒驾被查获

5月24日晚,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在沈海高速驿坂收费站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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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时30分许,一辆白色小车引起民警的注意。在呼气检测时,驾驶人林某躲躲闪闪,有极大的酒驾嫌疑。

经查,驾驶人林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5mg/100mL,且在2015年5月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被查处过。林某表示,晚上喝了几瓶啤酒,仗着自己酒量不错、驾驶技术娴熟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遇交警想掉头,已经晚了!

5月26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在甬莞高速公路安溪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突然,一辆闽C8***Y号牌小型汽车停在检查区前方,原地倒车准备掉头驶离,现场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组织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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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截获后,民警发现驾驶员林某浑身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7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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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林某于25日23时在安溪县城吃夜宵喝酒直到凌晨2点才结束。起床后,林某虽然觉得身上还有酒味,但还要返回公司上班便侥幸驾车上路。

如此严阵以待,因为酒驾、醉驾危害太大!再次提醒,酒驾、醉驾将会付出严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