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作为有专门用途的运输车辆,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也没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或发生交通事故极有可能造成不可预测的严重后果。 为有效防范化解夏季突出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等重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紧盯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公路等关键节点,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借力“曙光研判”机制,持续查处“两违”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加强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案例警示曝光台 01 泉港
近日,泉港交警大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在泉港区秀溪村出入口一辆轻型货车后车厢存在违法载3人行为,无任何保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6月10日17时18分许,执勤民警在辖区路面对该车进行拦截。
民警依法对驾乘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告知他们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张某进行处罚,责令驾驶员对违法搭载人员进行安全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02 台商区
6月10日8时38分许,台商区交警大队民警通过“曙光”研判机制,在杏秀路查获王某驾驶的轻型货车违法搭载2人。民警对驾驶员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月3日14时49分许,台商区交警大队民警通过“曙光”研判机制,在杏秀路查获宋某驾驶的轻型货车违法搭载3人。民警对驾驶员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03 安溪
6月12日13时许,安溪交警大队湖头中队民警在湖头镇环城路查获到齐某驾驶的轻型货车违法载2人。民警对驾驶员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04 惠安
6月12日15时33分许,惠安交警大队东桥中队民警在东桥镇东桥街路段查获庄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涉嫌违法载1人。民警对驾驶员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05 洛江
6月6日9时12分许,洛江交警大队马甲中队民警在县道304线14公里500米洛江区路段执勤时,查获彭某驾驶的轻型货车涉嫌违法载2人。民警对驾驶员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06 晋江
6月10日10时许,晋江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内坑镇东村路段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后车厢违法载3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锁定并精准拦截该车辆。
经进一步了解,车上人员皆为工友,收工后为了方便,心存侥幸违法搭载。民警对驾驶员王某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07 鲤城
6月15日10时6分许,鲤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鲤城区江滨北路段执勤时,查获王某驾驶的轻型货车涉嫌违法载1人。民警对驾驶员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货物上不得载人。 交警提示: ☑ 货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农用车违法载人,在公路、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如果货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驾车上路,务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违法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