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广大驾驶人来说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酒驾上路。 警示案例 请大家引以为戒,切勿触碰法律的底线! 案例一 2025年6月22日0时2分许,刘某炜弦饮酒后驾驶一辆闽F7Y**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漳平市和平中路421号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刘某炜弦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6月21日23时11分许,刘某泉饮酒后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漳平市和平中路421号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刘某泉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5年6月22日0时27分许,詹某恺饮酒后驾驶一辆闽F7Y**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漳平市和平中路421号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詹某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5年6月21日23时23分许,朱某卫饮酒后驾驶一辆闽F9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漳平市和平中路421号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朱某卫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及时劝阻、制止酒驾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