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公众服务 > 出行常识 > 正文
分享到微信
车辆停在路口等红绿灯,也能被追尾?车主懵了!
2025-06-25 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责任编辑:翁莉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福建交通应急广播联合推出路上那些事儿“警民1+1”。

image.png

本期嘉宾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法宣室一级警员郑泽峰。

image.png

一、凌晨一辆摩托车路口直冲而来……

image.png

陈某某醉酒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4.97mg/100ml),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事故发生时套用车牌),以68-69km/h的速度超速行驶至肇事路口,采取制动避让不及,撞上同车道前方正在等候红灯的小型普通客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第三款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第(四)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交警提醒: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会受到相应处罚。酒驾和醉驾的标准:

1、饮酒后驾车(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醉酒后驾车(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车辆飞驰而过,瞬间撞上

image.png

吴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以58km/h-59km/h的速度超速行驶至肇事路段,未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遇行人王某某横过道路没有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吴某某采取制动措施及打方向避让不及,致车辆与行人发生碰撞。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过没有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三、雨天骑车撑伞,撞了

image.png

一辆电动自行车不慎撞上前方车辆,从视频监控可以看出,电动车驾驶人事发时单手撑伞未按道行驶,没有与前车保持足以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不慎追尾小汽车。

交警提醒:

1、单手控车,平衡能力丧失:一手撑伞、一手握把,人体和车辆重心不稳,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有效刹车或转向。

2、撑伞骑车,视线易被遮挡:为避雨压低雨伞,视线会被雨伞遮挡,无法及时发现前方车辆减速、变道等动态采取避险措施。

3、撑伞骑车,风阻引发二次风险:大风天气中雨伞会增大骑行阻力,阵风易引发车辆侧翻或与周边车辆剐蹭。

4、不按道行驶,危险重重: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失去非机动车道缓冲空间,一旦追尾或剐擦,造成损伤远高于机动车。

四、斜穿机动车道,看着就揪心

image.png

一位老人在机动车道行走并斜穿机动车道,被一辆直行小型车辆撞飞,事故造成老人多处软组织挫伤。经调查,小车驾驶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以及行人未靠路边行走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交警提醒:

(1)行人切勿“以弱自恃”

• 误区:“车会让我”“司机看得见”;

• 现实:机动车道车速快,驾驶员视野受盲区限制,行人突然穿行等于“鬼探头”。

行人应当牢记以下内容:有人行道必走,无则靠边行;过马路走斑马线/天桥/地道,拒绝斜穿、折返;遇车辆停车勿加速猛跑,警惕第二车道来车。

(2)驾驶员必须“眼不离路”

•手机=隐形炸弹:驾驶时接打电话事故风险提高。

•避让盲区技巧:通过路口时前后移动身体,扩大观察视角;斑马线前提前减速,预判行人动向。

节目回放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