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福建交通应急广播联合推出路上那些事儿“警民1+1”。本期嘉宾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交管科二级警长朱贤博。
01 忽左忽右,高速蛇形走位! 2025年5月23日凌晨,张某驾驶一小型轿车,因过度疲劳驾驶,多次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车辆向右偏离正常行驶轨迹,碰撞右侧相邻车道上正常行驶的一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后车辆失控,又与道路右侧波形护栏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高速公路路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万幸张某与车上乘员系好了安全带,没有人员受伤。 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交警提醒:如何预防疲劳驾驶? 1.保证充足睡眠 开车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科学安排行车时间,尽量避免夜间开车,尤其是凌晨时段,白天则要避免午后时段。长途驾车出行,尽量找一名搭档,轮流驾驶。 2.合理安排行程 注意劳逸结合,白天连续驾驶时不要超过4小时,并要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 3.注意身体信号 避免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开车,以免肌肉僵硬诱发疲劳,可在开车时小幅度调整坐姿和深呼吸。若行车途中出现疲劳、困倦症状,可开窗呼吸新鲜空气,饮用提神饮品,或用湿巾、冷水擦脸。 4.牢记“逢三进一”原则 高速公路长途行车,应牢记“逢三进一”原则,即每三个服务区进去休息一次,及时进行休整。 02 事故不警示,两车避让不及! 5月19日21时30分许,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福银高速福州往三明方向56km处时,驾驶人陈某某操作不当车辆突然失控,碰撞护栏后横停在右侧行车道上。驾驶人陈某某未按规定在后方设置三角警告标志。 5分钟后,先后两辆车辆未能提前发现前方因事故横停于行车道的车辆,躲避不及发生碰撞,所幸无人受伤。 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二条 第一款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牢记十二字警句“车靠边 快警示 人撤离 即报警” 。 车靠边:车辆能够移动,最好驶离高速公路,到最近的服务区或收费站,同时报警备案,再处理理赔及责任问题。若无法正常行驶,请尽量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 快警示:打开车辆双闪灯警示,面对来车方向,在距离事故或故障车辆150米(夜间及能见度低的情况须放置更远)外放置三角警示牌。 人撤离:车上所有人员要迅速撤离到护栏外等安全位置。撤离过程中视线需始终朝向来车方向,注意观察来车动态,确保自身安全。 即报警:驾乘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后,应立即拨打12122报警,并说明车辆位置、车辆故障、人员受伤等具体情况,以便交警等施救力量能够尽快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03 高速出口停车,逼停后车 2月11日10点30分,京台高速B道1858公里大湖互通处一辆小车因错过出口,在主线上停车。经核查,该白色小型新能源车辆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行为属实,驾驶人已被处罚款200元,记9分。 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交警提醒: 一、合理规划,安全出行。出发前用导航软件查看详细路线,熟悉路线上的高速公路匝道和上下道口;出发后,开启导航软件的语音播报,同时注意观察路面提示牌,通常出口前2公里、1公里、500米均有提示。 二、提前预判,依次变道。如需要驶出高速、驶进服务区或进入匝道口,应提前至少一公里转入右侧车道,切忌强行连续变道。变道时注意与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三、错过出口,继续向前。一旦错过出口,不要突然急刹减速、停车或随意变道,更加不能倒车、逆行,而是应“将错就错”,保持速度继续行驶到下一出口,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每隔十几公里就会有一个出口,至出口后的安全区域再重新规划行程。 节目回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