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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交警:“清伞戴盔”持续查,遮阳伞(雨篷)该拆了
2025-07-14 来源:宁德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翁莉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宁德交警持续开展“清伞戴盔”整治行动,聚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教育+劝导+整治”的方式,重点查处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有序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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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有谁还把隐患当“便利”,下面曝光一批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及时拆除类似违规装置,别让一时的侥幸埋下安全隐患。

违法案例曝光

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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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李某芳

时间:7月11日

地点:蕉城区104国道2192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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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宋某楚

时间:7月11日

地点:蕉城区104国道2192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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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徐某宝

时间:7月11日

地点:蕉城区104国道2192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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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章某曼

时间:7月10日

地点:蕉城区237国道1660公里8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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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汤某良

时间:7月10日

地点:蕉城区鹤峰路建新路路口至北环岛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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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杨某梅

时间:7月10日

地点:蕉城区鹤峰路建新路路口至北环岛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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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谢某建

时间:7月10日

地点:蕉城区鹤峰路建新路路口至北环岛路口

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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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黄某宝

时间:7月7日

地点:周宁县旧市场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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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肖某国

时间:7月3日

地点:周宁县十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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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李某华

时间:7月3日

地点:周宁县十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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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王某建

时间:7月3日

地点:周宁县十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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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周某春

时间:7月1日

地点:周宁县十字街

霞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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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叶某香

时间:7月8日

地点:霞浦县赤岸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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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冯某红

时间:7月8日

地点:霞浦县赤岸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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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严某英

时间:7月8日

地点:霞浦县太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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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林某菲

时间:7月8日

地点:霞浦县太康路

福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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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郑某冬

时间:7月11日

地点:福鼎市岗尾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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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梁某浮

时间:7月11日

地点:福鼎市岗尾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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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林某

时间:7月11日

地点:福鼎市岗尾桥

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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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张某容

时间:7月9日

地点:福安市国道104线2156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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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林某华

时间:7月9日

地点:福安市国道104线2156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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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刘某朋

时间:7月8日

地点:福安市国道104线215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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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吴某玉

时间:7月11日

地点:福安市溪北洋

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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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吴某艳

时间:7月7日

地点:屏南县熙岭乡熙岭村

遮阳伞(雨篷)这些加装的“附件”易影响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稳定性,尤其是大风、暴雨天气会大大增加操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难度,给骑乘人员带来极大危险。

1、影响视线

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的最大隐患在于易遮挡视线,不仅会使驾驶人的视线受限,也很难与周边的车辆、行人保持安全车距。

2、影响稳定性

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改变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原有的结构,加上遮阳伞(雨篷)面积较大,增加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当拐弯或遇到刮风、路面湿滑时,易导致“飘来飘去”,稳定性下降,驾驶员往往因不能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

3、容易剐蹭

由于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后车辆的高度、宽度增加,容易剐蹭到车旁的行人和其他车辆,尤其是在车速过快时,产生的伤害就更加严重。

请广大驾驶员佩戴好头盔再出发,自觉拆除遮阳伞(雨篷),夏季出行隐患多,小心谨慎不会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