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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交警:“肉包铁”撞了!后果很“痛”
2025-07-15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翁莉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福建交通应急广播联合推出路上那些事儿“警民1+1”,本期嘉宾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级警长佘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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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砰!开门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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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9日,丁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在平潭西航路巷道停车打开车门时,遇游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后载林某某沿事故路段直行,两车发生刮碰,造成林某某腿部受伤。交警部门认定,丁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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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交警提醒

请务必牢记“荷式开门法”:用离车门远的那只手去开门,这样身体会自然转动,视线能扫到后方。开车门前,一定要通过后视镜、侧头仔细观察,确认后方没车没人再开门。乘客下车时,司机也要及时提醒。

02 逆行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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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韩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平潭海坛东路逆行,与徐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刮碰,造成车辆受损及韩某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韩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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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交警提醒

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自行车的朋友们,请记住:“右侧通行”是铁律!逆行是极其危险的行为,等同于把自己主动送到正常行驶的车流前,让双方都措手不及。再急、再近,也请您多绕几步,规规矩矩靠右行。

03 凌晨,摔得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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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游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中银路由南往北行驶至税务小区附近路段时,碰撞道路西侧路缘石致摔倒,造成游某某脑出血及车辆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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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交警提醒

本案例集齐了多个致命错误:酒驾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无证驾驶技术生疏,不戴头盔让头部毫无保护。交警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的力度从未放松,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务必做到:喝酒不开车;无证别摸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规范戴好安全头盔。 

04 突然冲出!猝不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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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陈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麒麟大道至松南村西后池路时,碰撞沿麒麟大道加速横过道路的行人王某某,造成王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某、王某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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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交警提醒

司机行经没有信号灯的路口,特别是看到路边有行人时,一定要提前减速,随时准备停车让行。“车让人”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文明和安全的体现。   

行人过马路务必走斑马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即使没有信号灯,也要停下来观察,确认车辆都停下让行或安全距离足够,再匀速通过。千万不要在车流中突然加速、猛跑或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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