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因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泉州各地公安交警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联合交通等部门积极开展大货车超载等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南安 超载229% 7月18日21时16分许,南安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358线官桥路段执勤时,查获黄某驾驶的闽ED3939号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31000kg,实载101990kg,超载229%。民警依法对其予以教育和处罚,并扣留车辆。
惠安 超载197.75%、103.61% 7月20日2时36分许,黄某驾驶闽CB039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螺阳镇下星村路段时,被惠安交警大队紫山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48800kg,实载145300kg,超载197.75%。民警依法对其予以教育和处罚,并扣留车辆。
7月23日0时13分许,李某驾驶闽DL037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山霞镇青山湾路口时,被惠安交警大队山霞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48800kg,实载99360kg,超载103.61%。民警依法对其予以教育和处罚,并扣留车辆。
泉港 超载89.35% 7月4日9时31分许,泉港交警大队在县道312线南埔交警中队路段执勤时,查获张某驾驶的赣C9M000号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31000kg,实载58700kg,超载89.35%。民警依法对其予以教育和处罚,同时扣留车辆。
洛江 超载117.54% 7月3日17时9分许,洛江交警大队万安中队与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在省道215线323公里处联合执勤时,查获郑某驾驶的闽C53994 号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该车核载31000kg,实载67440kg,超载117.54%。民警依法对其予以教育和处罚,同时扣留车辆。
晋江 超载201.25% 7月18日17时许,晋江交警大队紫帽中队民警在324国道紫帽镇洋店村路段执勤时,查获蒲某驾驶的渝D52660号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该车核载31000kg,实载93390kg,超载201.25%。民警依法对其予以教育和处罚,同时扣留车辆。
台商区 超载183.68% 7月19日2时47分许,台商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城西大道执勤时,查获黄某驾驶的赣CBS411号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31000kg,实载87940kg,超载183.68%。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和教育,并暂扣车辆。
开发区 超载43.65% 7月4日19时28分许,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吉泰路与崇宏街交叉路口执勤时,查获邱某驾驶的闽C59331号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该车核载31000Kg,实载44530Kg,超载43.65%。民警依法对其予以教育和处罚,并扣留车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