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规范共享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三明公安交警联合城管部门从8月1日起对三元区共享电动车开展集中整治。 PART . 01 整治内容 1.无牌车辆禁上路 所有共享电动车必须经公安交警部门登记,悬挂统一制式号牌,未悬挂号牌的车辆一律禁止上路。 2.未配头盔禁投放 每辆共享电动车必须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未按规定配备的车辆不得投放使用,已投放的将陆续召回整改。 3.违规车辆严查处 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骑行无牌车辆、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的市民,将依法予以教育或处罚。 PART . 02 骑行共享电动车注意事项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共享电动车作为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已成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共享电动车不需要像机动车驾驶员一样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路,因此,共享电动车骑行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普遍存在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等现象,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为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摒弃交通陋习,践行文明交通,自觉做好以下安全骑行共享电动车注意事项: 1、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车上路,这是保障未成年人安全的法律底线; 2、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时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发生意外时能有效降低头部伤害风险; 3、必须遵守交通信号 不闯红灯、不逆行,通过路口时注意观察,确保安全通行; 4、必须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在无非机动车道路段,靠右行驶,遇拥堵时不随意穿插,保持有序行驶; 5、必须规范停放车辆 骑行结束后,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及行人通道; 6、必须拒绝不合规车辆 骑行前检查车辆是否有号牌、刹车是否灵敏、是否配有安全头盔,发现无牌、故障等不合规车辆,坚决不使用; 7、必须禁止违法载人 共享电动车设计为单人骑行工具,严禁违规搭载人员,避免因超载影响车辆操控,引发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