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决定在南平高速公路辖区共启用2处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设备,对违反限速规定、分心驾驶、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并于2025年8月26日正式启用,具体点位位置见附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特此公告 附: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启用2处执法取证设备点位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南平高速公路支队 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