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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漳高速交警:严查!他们当场被查获!
2025-08-27 来源:厦漳高速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严查!他们当场被查获!

酒驾的理由层出不穷

但背后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驾醉驾

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驾 平安回家

别拿RIO不当酒,含量达标依然是酒驾!

8月22日22时40分许,厦漳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厦门收费站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黄色小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民警随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刘某一脸懵懂,声称“自己没有喝酒,怎么会酒后驾驶?”在民警进一步询问下,刘某才如实交代,当晚吃宵夜时喝了1瓶多RIO饮料,误以为其酒精含量低,不影响驾驶,且觉得住处仅一公里多路程,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民警当场对刘某科普,告知RIO并非普通饮料,是含有低浓度酒精的鸡尾酒,饮用后驾车仍会构成酒驾。此外,民警核查发现,刘某驾驶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最终,民警依法对刘某的两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扣留其机动车及驾驶证。

深夜高速违停睡觉,一查:醉驾!

8月13日2时许,厦漳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开展日常巡逻时,在甬莞高速下行984公里200米处,发现一辆小型越野客车打着双闪灯停于应急车道内。

民警立即停车核查,透过车窗竟看到一男子在驾驶座上熟睡。经民警多次敲击车窗后,该男子才醒过来。询问中,民警嗅到车内弥漫刺鼻酒味,当即要求其下车接受酒精测试,其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将男子带至医院提取了血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当天晚餐期间喝了几瓶啤酒,自认为意识清醒,便心存侥幸驾车前往泉州。不料行驶途中,酒劲与困意一同来袭,竟直接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休息,最终被巡逻民警查获。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次侥幸不仅面临

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甚至可能失去“上路”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