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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高速交警:行车需有“道”,切勿“随心变”
2025-08-29 来源:宁德高速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

变道是常见的操作

但部分驾驶人

没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不打灯、不观察、随意穿插变道

这些任性操作

往往会让其他车辆避让不及

引发交通事故

▼▼▼▼

案例一

8月10日17时15分许,在政永高速屏南甘棠段,上官某某驾驶小车在主车道行驶时,在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强行向左变道,随后追尾碰撞同车道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事故造成小车乘员受轻微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抵达现场,发现小车右侧车头卡进货车车底,货车后梁冲破玻璃,侵入副驾驶室,距离副驾乘客头部不到十公分,所幸车上人员均规范使用安全带,事故发生时被牢牢固定在座位上,才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后经民警认定,小车驾驶人上官某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二

8月10日9时58分许,在甬莞高速冈顶山隧道路段,小车驾驶人邓某为超越前车,在未观察后方车辆的情况下跨越实线违法变道,主车道正常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为避让小车紧急制动,但仍与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抵达现场,发现小车侧翻路面,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与车身严重扭曲,车辆零部件散落一地,现场一片狼藉。所幸两车驾乘人员均规范使用安全带,仅后车驾驶人受轻微伤。

后经民警认定,小车驾驶人邓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民警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

案例三

7月12日11时许,在沈海高速霞浦牙城段,周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主车道行驶时,在未观察后方车辆的情况下向左变道,碰撞快车道正常行驶的小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幸无人员受伤。

后经民警调查认定,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周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对周某违法变道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