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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交警:林某!扣12分罚1万并拘留
2025-09-16 来源:厦门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接群众举报

湖里交警迅速处置

民警现场发现

嫌疑车辆闽EDB2***车牌并无异常

但在副驾驶座位上发现

一副纸质打印的“闽D12***”号牌

经核实

该号牌为同小区另一业主的

闽EDB2***驾驶人林某

为逃避缴纳停车费

使用“闽D12***”假牌多次进出小区

民警依法对林某罚款10000元

记12分、扣留机动车

并将处以行政拘留

1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2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扣留机动车,处一万元罚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