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建交警 > 警示曝光 > 正文
分享到微信
厦门交警:驾驶报废车上路?胆真大!
2025-09-17 来源:厦门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根据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逾期未报废车辆

禁止上路行驶

然而不少车主仍心存侥幸

殊不知这看似“省钱”的行为

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而且也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厦门交警持续严查严处!

案例一

案例二

那么

什么是报废车?

报废车的危害有哪些?

如何正确处理报废车辆?

快来了解一下!

关于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

车辆强制报废标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再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车辆逾期未报废的危害及影响

1、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因机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2、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3、对驾驶人的影响

机动车逾期未报废还影响驾驶人学法减分。

机动车逾期未报废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