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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交警:真是“飞来横祸”......
2025-10-16 来源:宁德交警 责任编辑:翁莉

高速公路上的抛洒物

无论体积大小

都仿佛一枚枚“定时炸弹”

时刻危及着路面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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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下午,一辆小车在甬莞高速半壁山隧道内行驶时,一根废铁条“从天而降”,从小车前挡风玻璃直插进副驾驶室,导致车辆多处受损,副驾乘客被碎裂玻璃划伤。

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将受伤乘客送医救治,并通过车辆行车记录仪及路面监控视频还原事故经过:原来当时有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第三车道行驶,废铁条便是从该车上掉落,经过路面反弹后,撞击小车引擎盖,随后插进前挡风玻璃。

民警通过调查锁定涉事重型半挂牵引车,对驾驶人陈某严厉批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并认定其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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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行车

请小心车辆抛洒物

1、高速公路抛洒物易引发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抛洒物种类繁多、五花八门,小到铁钉、铁屑等,大到轮胎、钢卷等;有小面积洒落的,也有延绵数公里洒落的。这些抛洒物犹如一枚枚“定时炸弹”,时刻危及高速公路上车辆的行车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避免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掉落物品 

驾驶人要这样做 

①行车前检查车辆安全性能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因此,驾驶人在行车前,一定要按规定认真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轮胎等,尤其是客货运车辆驾驶人,更要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严格检查。

②严格遵守车辆载物规定,并将货物捆扎牢固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因此,驾驶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超载、不超限,同时在上高速前,要认真检查车上货物是否捆紧绑牢,防止车辆出现颠簸、急刹车等情况时货物掉落。此外,行驶途中,途经服务区休息时,也要下车再次认真检查货物的安全状况,确保货物捆绑的依然牢固,同时也可以避免出现,如果自己车上真有货物掉落时自己不知道的情况。

当其他车辆驾驶人看见高速公路上有散落物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以便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此外,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要注意与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间距,尤其要远离敞开式装载的大货车。